艺术与名牌 Art and Name Brand
上周四趁优伦斯空间的免费日(免费看艺术一直是我的忠直)去看了Dior和中国艺术家展。先抛开展览当中明显的经济利害关系不谈,看着这个美仑美焕的展览的时候我总在想,为什么当艺术处于一个“艺术与xx”的壮况下,艺术总是一个弱者。比如说在一些新媒体艺术中标榜的“艺术与科技”,艺术的意义很容易就被消失在那些高科技的新奇视觉效果内。就像这次的Dior与中国艺术家展,在一个“艺术与名牌”展览下,的每个设计专题配合了一个中国艺术家的作品,在整个庞大而成熟的商业操作下艺术家的干预显得有点无足轻重。
我想这主要是因为艺术的指向性比其它任何领域都要宽,目的性也不如其它领域一样明确,所以当它作为一个个体与企图与另一个领域并置时,就往往会被另一方吞并或为另一方服务。自然在今天,我不是要提倡纯粹艺术,或者否认艺术与社会语境的关联。恰恰相反,艺术具备这种对任何领域和社会现实进行干预的本质,但在干预的同时,艺术应该在象征意义上替代另一领域,而不应是一种并置的关系,也就是说艺术是时装,艺术是科技,艺术是宗教……
